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办法》、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》和池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〈池州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〉的通知》(池教基〔2014〕200号)文件,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,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。
市第二中学、市第三中学、市第十中学、市第十一中学、市第十二中学、市第十六中学。民办学校:德明中学、黄埔中学、千秋学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办法》有关规定,城区初中学区的划分以学生户籍所在社区为依据。学生户口举家进入该社区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前(含2014年6月30日)。
湖心、烟柳园、月亮湖、南湖、南馨园、静安等社区;非城区户口且居住在秋浦路以南的小学毕业生。
池口、城北、清风、沿江、昭明等社区;非城区户口且居住在秋浦路以北的小学毕业生。